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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多举措加强未成年人骑行管理筑牢校园交通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6日 10:10:00  来源: 丽江日报

原标题:丽江多举措加强未成年人骑行管理筑牢校园交通安全防线

近年来,随着电动车与摩托车的普及,未成年人违规骑行及部分成年人不遵守交通法规的现象时有发生,带来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针对未成年人违规骑行问题,丽江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仅今年7月至9月,就查处相关交通违法行为230起,相关信息已同步抄告市教体局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未满16周岁禁止骑行电动车;年满12周岁可骑自行车;年满16周岁可骑电动自行车,但不得载人;年满18周岁并考取摩托车驾驶证后,方可驾驶摩托车。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车辆管理所所长杨婧说:“对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未满12周岁)骑行自行车的行为,交警部门根据情况分别采取现场消除违法、劝导处理、不予处罚等方式,但会登记家长信息并电话告知,责令家长加强管教。”

近日,古城区交警部门联合古城区教体局深入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通过案例讲解、互动体验等形式,帮助学生认识违法骑行的危害。同时,交警部门还不定期进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与家长、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守规则”的校园氛围。

在做好宣传、加强管理的同时,交警部门还全面排查了校园周边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及人行横道等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杨婧介绍,目前已建立了与各学校共同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要求学校加强校内车辆停放管理和制定学生骑行巡查制度,全面落实“护学岗”制度,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

交警部门提醒,佩戴安全头盔可有效预防85%的头部伤害,是关键时刻的“保命符”。呼吁广大市民、学生做到:驾驶依法登记上牌的车辆;严格遵守载人规定;不逆向、不闯红灯、不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行驶,不驾驶改装车辆;驾驶摩托车必须佩戴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建议佩戴头盔,确保安全骑行。(记者 木雯娇) 

责任编辑: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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