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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市场监管部门上半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30日 12:51:00  来源: 云南网-丽江日报

原标题: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上半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0余万元

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1年上半年,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咨询5237件,同比上升11.26%,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0.19万元。

据统计,在投诉举报重点领域中,投诉较多的售后服务类84件占总投诉件的5.31%,质量类投诉74件占总投诉件的4.68%,食品问题投诉42件占总投诉件的2.66%。投诉较多的商品类、服务类分别为:一般食品、交通工具、首饰、服装鞋帽和餐饮及住宿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互联网服务。举报较多的案件中,广告违法行为44件占举报件的28.76%,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36件占举报件的23.53%,食品问题12件占举报件的7.84%,违反登记管理行为11件占举报件的7.19%。除此,咨询件较多的为法律法规咨询、投诉举报处理、网络交易监管、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咨询。

交通工具、婚纱摄影类、广告、消费平台类投诉举报较多。主要涉及购买车辆过程中商家违约以及商家不履行售后三包协议、来丽的网购消费者选择的拍摄套餐与现实存在较大差距,商家拒不退定金或拍摄完成后精修成品照片质量差、反映网页宣传用词涉嫌虚假宣传、购买消费券等的后续消费条件、退款等问题,部分涉及平台、入驻商家、消费者三方之间的服务条款纠纷等情况。

此外,通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推广和应用,截至目前,全市共有78家ODR企业主动承担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化解消费纠纷,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强了消费维权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下一步,丽江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投诉举报督查督办力度,推进ODR机制运行成效,更加及时有效处理热点重点等问题。(记者 王君霞)

责任编辑: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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