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丽江: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
近日,记者从市河长制办获悉,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河湖长制工作作出指示批示26次。全市各级河湖长充分履行巡河、管河、护河、治河职责,加强了对全市河湖水生态环境的保护治理力度,全力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
据悉,市河长制办充分发挥督办、跟踪、落实责任,紧盯问题整改和保护治理,狠抓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截至目前,在云南省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中,泸沽湖、程海涉及中央和省级各类督察巡察反馈问题合计138个,整改完成137个,整改完成率99.3%。按照中央第十巡视组巡视反馈涉及泸沽湖、程海问题整改工作,设工作专班,制订《丽江市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涉及泸沽湖、程海问题整改方案》,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退、减、调、治、管”的要求,推动湖泊保护治理从“水域之治”向“流域之治”“生态之治”转变,目前正在研究制订程海、泸沽湖、拉市海“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同时,重点从流域生态补水项目、入湖河道整治方案、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环湖截污巩固提升等方面编制了拉市海、程海、泸沽湖清水净湖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3年),市河长办采取工作调度等方式,确保湖泊保护治理工作落实落细。
2020年,丽江市美丽河湖建设成效显著,在全省9个河湖资源富集州市中位列第2,获得省级奖补资金支持。在总结2020年度美丽河湖建设申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21年对照省级美丽河湖建设评定标准,依托丽江水资源禀赋优势,结合实际制订了2021年度美丽河湖建设申报计划,目前正有序推进美丽河湖建设申报前期工作。通过美丽河湖建设申报,促进水清河畅、岸绿景美,实现人水和谐。
同时,市河长制办积极主动作为,把省级重点关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和河湖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盯紧、盯好,强化跟踪问效。2021年以来,向14名市级河湖长送发了《关于开展市级河(湖)长巡河(湖)工作的提醒函》,要求市级河湖长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所负责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督导下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以上率下促河长制有效落实。印发各类督办通知22份,召开市级河长部门联席会议7次,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任务落实落细,以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促进全市河湖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在下一步工作中,全市河长制工作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充分吸取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反馈问题的经验教训,积极主动作为,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有名”“有实”“有能”,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潘杨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