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丽江频道 >> 要闻 >> 正文
警惕! “冒充公检法”诈骗又来了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8日 10:56:00  来源: 云南网-丽江日报

原标题:警惕! “冒充公检法”诈骗又来了

2020年10月11日上午,永胜县的小美(化名)接到一电话,对方称:其涉及1起诈骗案件,用其身份证办理的1张工商银行的信用卡洗钱洗了200多万元,要协助调查、核实是否是本人参与。因为这起案件是多地联合侦办案件,需要加一个网名为“经济犯罪调查科”的QQ 。

小美按照电话内容加了QQ后,对方就联通了视频,画面显示一个穿警服的男子,紧接着这名男子说要证明清白,要进行资产清查,要求小美分享屏幕转入语音聊天。

转入语音聊天后,小美按照要求输入网址,画面跳出来一个案件编号,点击编号弹出来一份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文书上有小美的身份证照片、信息及涉案情况,最下方还有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的公章。

紧接着小美被要求查看支付宝、花呗、借呗、淘宝、微信上的账单和余额,并把拥有的所有银行卡的后4位卡号发给对方。小美按照对方要求在能借钱的平台借钱后加上卡里的余额共9300元转入了对方的指定账号。此时小美才察觉到不对劲,向警方报案。

警方再次提示:

公安机关不会通过QQ微信给你发“通缉令”,不会通过电话让你上网查询“逮捕令”,不会通过电话QQ微信索要你的手机验证码,不会要求分享你的手机屏幕,不会要求你操作登录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行卡等各种账户。

防范关键点

1.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信息,通过冒充电信局、银行等机关部门工作人员,编造各类理由恐吓受害人涉嫌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

2.多名不法分子轮番上阵,冒充不同角色,最终电话转到某市公安局,刻意制造紧张气氛。之后又“好心”地提出解决办法,多以“资金清查”等名义要求受害人开通网银、下载APP、办理新手机卡、买新手机、填入银行卡信息和提供验证码。

3.为了增加可信度,不法分子除了线上打电话,还会增加线下人员上门流程。伪造各类证件、文件、假通缉令等进一步恐吓受害人,并监督受害人执行转账操作。(市委政法委供稿)

 

责任编辑:张潇予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