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丽江导游承诺:增强文明带团意识 维护旅游文明
导游在承诺书上签字
8月28日至29日举行的丽江市导游警示和文明旅游培训班上,丽江2300多名导游在《导游人员文明旅游引导承诺书》上签字承诺,增强文明带团意识 维护旅游文明,展示丽江良好的旅游形象。
根据《导游人员文明旅游引导承诺书》要求,丽江导游们将做好如下文明旅游引导工作:
自觉遵守《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规范服务行为,抵制不正之风,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树立良好导游形象。
率先垂范、文明待客,争做文明旅游服务的标兵。在导游服务过程中,围绕“让游客满意,玩得开心、游得安心、消费放心”的宗旨,认真接待好每一个旅游团,贴心服务,照顾好每一位旅游者,一切为旅游者着想,让游客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倡导文明旅游,传播文明之风,积极做好丽江的文明使者。以良好的文化内涵、优美的语言、文明的服务,向海内外游客宣传丽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变化以及名胜古迹、悠久的历史,不做有损丽江旅游形象的任何事情,自尊、自爱,向游客奉献诚信和爱心,当好旅游“形象大使”。
认真执行《导游服务质量》等国家和行业标准,诚信待客,履行合同义务,保证旅游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导游工作程序,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向游客索要小费,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不擅自更改行程,不随意增加、减少或者中止旅游项目,决不欺客宰客。
做好文明旅游引导员,在执业过程中,按照文明旅游工作的要求,兼职文明旅游引导员,时刻引导游客文明旅游,从自我做起,引导游客恪守公德,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在公众场所自觉按照先后次序排队,不插队,不拥挤,女士优先,礼貌谦让。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尊重当地的习俗禁忌。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不乱扔烟头杂物,不随地吐痰;珍惜文物古迹,爱护公共设施。遵守交规,相互礼让;守序排队,间距1米;公共场合不喧哗,禁烟场所不吸烟。珍惜粮食,拒绝浪费;保护健康,自觉使用公勺公筷。
对游客不文明现象第一时间进行劝导和制止,对劝导和制止不听的,可以采集游客不文明现象的音视频、照片等有效材料,提交市文化和旅游部门,由市文化和旅游部门进行认证公布或报上级文旅部门。(和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