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信息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丽江频道 >> 便民信息 >> 正文
丽江交警文明交通倡议书:文明交通从我做起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1日 15:07:00  来源: 云南网-丽江日报

原标题:丽江交警文明交通倡议书——文明交通从我做起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城市交通顺畅、文明、安全关系你、我、他,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既能提升人们的生活品质又能展示城市形象。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摒弃交通陋习是每位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机动车驾驶人要坚决抵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随意鸣笛、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不系安全带、不礼让行人等交通陋习,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共同传播文明风尚,构建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和文明和谐的人文环境。

非机动车驾驶人要杜绝闯红灯、酒后驾驶、在人行道上行驶、通过人行横道不下车推行、逆向行驶、斜穿道路、违法载人、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越线停车、抢行抢道、违反规定载物、电动自行车不申领号牌、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陋习,要弘扬文明出行、人车守规的社会风尚。

全体市民要积极主动向身边人宣传“文明始于足下 安全从我做起”的理念,过街走人行横道、不翻越隔离护栏,乘坐公交车时要自觉排队候车、按顺序上下车、不争抢座位、不躺卧座椅、主动为老弱病残孕者让座、不乱扔垃圾、不车窗抛物,做到文明乘车。全体市民一同净化出行环境,示范并带动更多的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近期,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持续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整治力度及曝光力度,并通过倡导市民运用“交通违法随手拍”的方式随时随地记录身边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行为,通过官方平台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陋习,营造全民参与、全民监督、全民整治的氛围,引导交通参与者驾安全车、走和谐路、做文明人。

文明交通展示了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同时也是交通参与者人身安全的重要保障,坚持文明出行,筑牢安全防线,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8月

责任编辑:乐诚弘韵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