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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检察院:为民依法办案,化解18年心结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7日 16:17:00  来源: 云南网-丽江市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丽江市人民检察院:为民依法办案,化解18年心结

2019年底,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接到市扫黑办转来的一封信访件,根据案件管辖,市检察院交原承办单位玉龙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并作出审查决定。2020年初,申诉人不服审查决定,再次向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根据《丽江市2020年市级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工作方案》的通知,该案由市检察院检察长负责包案化解。

群众的需要就是命令,必将竭尽全力而为之,没有事大事小之分。“小信件”往往承载着独立于原案之外的许多新期待、新希望,为了使纠结18年的申诉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身作则,亲自调阅原案,按照“五个一”包案化解责任制,部署化解方案、规定化解时限、决定工作班子,要求息诉息访后形成化解报告。随即,市院第四检察部的检察官在玉龙县院审查的基础上,再次进行阅卷,认真核查、走访原案承办人及法医鉴定人,深入申诉人家乡、走访申诉人村委会调查了解,坚持面对面了解情况,从“法、理、情”的角度再次把法律讲透,道理说清,帮助申诉人解开18年的心结。从而在办案实践中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让群众真正明白法律规定,接受公正的司法结论。

7月28日,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的检察官一行在征得信访人同意的情况下,到信访人所在村委会永胜县三川镇睦科村委会,主持召开法律文书公开送达会,会议由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永胜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三川镇党委、司法所、村委会代表参加。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案件复查办理情况,针对案件时间跨度长等因素,再次从“法、理、情”的角度进行了法律政策宣传。人民监督员发表了监督意见,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对事实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历史负责的工作态度。三川镇党委及司法所的同志也对检察机关不辞辛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态度给予了充分肯定。信访人当场表示感谢,因信访人年老体弱,请求检察机关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愿意接受检察机关的核查结论,愿意息诉息访。

会后,市检察院根据信访案件“三到位一处理”原则,为因案件致贫群众提供有效的司法帮助,经与丽江市信访局沟通协商,决定给予信访人国家司法救助3.5万元,并在第三方见证下签署了《息诉罢访承诺书》。至此,一起长达18年的心结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丽江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张潇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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