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府主导 部门联动 社会参与社区矫正从“有形覆盖”迈向“有效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施行5年来,丽江相关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依法从严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对象,扎实推进教育帮扶工作。
记者从丽江市司法局获悉,目前,全市建立了各级社区矫正机构72个。自2009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我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022名,其中9337名已解除矫正,重新融入社会。
近年来,我市通过制定和完善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在重要时间节点,尤其是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强化动态监管,通过分析研判、分类施策,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不虚管、不失控。同时,坚持教育帮扶并重,强化入矫教育、日常教育、解矫教育和个别教育等,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纪律意识及法治观念,实现从“被动矫正”到“主动新生”的转变。此外,常态化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矫正隐患排查整治,并持续选派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一批批选派民警充分发挥专业执法优势,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5年来,全市累计组织开展集体教育5.1万多人次,开展个别教育2.9万多人次、心理辅导7573人次,组织公益活动4.7万多人次;积极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帮扶政策,解决低保43人,落实承包田352人,技能培训80人次,社会救助9人次,指导就业就学99人次,其他帮扶305人次,切实为社区矫正对象解决现实困难,有效降低了再犯罪风险。
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全市各县(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已实现全覆盖,初步搭建成“一个平台、两个中心、三个终端、四个系统”为一体的综合管理平台体系,社区矫正工作智慧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5年来,丽江市司法局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教育帮扶格局。通过联合相关部门打造教育帮扶工作基地,引入民盟、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黄丝带帮教”工作基地和丽江市青少年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基地相继在古城区、玉龙县、永胜县智慧矫正中心挂牌成立。同时,在玉龙县智慧矫正中心成立12355青少年服务站,为青少年群体,特别是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关爱帮扶和法律教育服务,推动教育帮扶工作从“有形覆盖”迈向“有效服务”。
据丽江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持续深化古城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引进专业人才,充实基层力量;加强部门间信息数据和资源的交换与共享,提升动态监管能力,最大限度防止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虚管和重新犯罪现象;依法从严监督管理,持续推动社区矫正安全稳定。(记者 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