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税务局通过复查确认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中央文明委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通过复查确认,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自2015年原丽江市地方税务局获评全国文明单位以来,连续3届保持和延续此项殊荣。
据了解,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坚守原丽江市地方税务局连续两届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的荣誉,秉持全国文明单位创建要求,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创建不停、决心不变,从系统层面和机关层面搭建文明创建组织架构,纵合横通、条块结合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完善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部门协同抓的责任机制,形成了责任明晰、落实有力、协同配合的落实体系。(杨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