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丽江频道 >> 要闻 >> 正文
丽江市税务局通过复查确认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3日 10:26:00  来源: 云南网-丽江日报

原标题:市税务局通过复查确认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中央文明委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通过复查确认,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自2015年原丽江市地方税务局获评全国文明单位以来,连续3届保持和延续此项殊荣。

据了解,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坚守原丽江市地方税务局连续两届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的荣誉,秉持全国文明单位创建要求,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创建不停、决心不变,从系统层面和机关层面搭建文明创建组织架构,纵合横通、条块结合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完善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部门协同抓的责任机制,形成了责任明晰、落实有力、协同配合的落实体系。(杨继忠)

责任编辑:杨茜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