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坪: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近年来,华坪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统筹考虑人员优化重组、交叉混编,共同学习,取长补短,形成合力,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华坪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建立问题线索台账认真登记摘要、及时分办报审、定期跟踪督办、动态汇总核对,全程登记备查,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分类处置、汇总统计。3年来,处置问题线索的情况均呈上升趋势,2018年93件,2019年115件,2020年1至10月179件。
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强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精准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轻处分和组织调整、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移送司法机关等方式处理各类违纪行为。从2018年至目前,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升监督质效,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289人次,占总人次的56.2%。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154人次,占比30%。坚持纪法贯通、重病严治,准确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39人次,占比7.6%。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32人次,占比6.2%。
整合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法规制度,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逐步完善全覆盖的监督体系,明确赋予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派出乡镇监察室监察职能,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与监委的监督调查处置对接贯通,认真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采取措施,明确责任,细化任务,推进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领衔办案,强化纪检监察室挂钩联系乡镇,进一步加强乡镇审查调查工作指导,全面提高工作效率。近3年来,乡镇自办案覆盖率均达100%。(吴燕 唐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