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卫健委市文明办市爱卫办联合印发实施方案加强全市无烟党政机关建设
近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文明办、市爱卫办联合印发《丽江市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省文明办、省爱卫办《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推动全市无烟环境建设,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控烟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公共生活环境,制订《方案》决定在全市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活动。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是全社会无烟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的具体行动,是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和维护党和政府良好健康形象,带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烟草控制,减少烟草对人民群众健康危害具有重要意义。
《方案》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促进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要建立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机制、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宣传教育、完善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服务保障、开展无烟党政机关示范点建设,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指导、自觉接受监督、强化验收评估、建立长效机制等保障措施,确保顺利完成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目标。到2020年市级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数量不低于40%,各县(区)辖区内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数量不低于10%;到2021年市级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数量不低于50%,各县(区)辖区内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数量不低于80%;到2022年6月底前全市范围内所有党政机关完成无烟环境建设工作。(吴劲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