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了《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旅行社企业恢复部分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即日起丽江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恢复经营省内旅游业务,暂不得经营跨省和出入境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
通知要求,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组织省内旅游活动前,要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报备游客名单,严格落实“一团一报”规定,并在全国旅游监管平台上传团队信息;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按照《丽江市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旅行社复工复产工作指南》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并实施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及措施,及时提醒游客做好自身防护;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旅游法律法规,签订规范的旅游服务合同,选择有资质的旅游包车和驾驶人员,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遇到紧急和突发情况必须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报告;各旅行社(含旅行社分社)在组织、招徕和接待旅游团队时,必须严格遵守行业自律相关规定。
云南网记者 和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