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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发布第31期旅游“红黑榜”看看有哪些上榜?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7日 22:05:05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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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网讯(记者 康平)11月7日,丽江市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发布第31期旅游“红黑榜”,导游周煜佩、导游孟倩、丽江联合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荣登“红榜”,玉龙县喜雨旅行社、云南千里之行旅行社被列入“黑榜”。

  据了解,孕妇张女士随团在玉龙雪山游玩期间突感身体不适,带团导游周煜佩(电子导游证号:XRP75*9F)临危不乱、快速反应,第一时间联系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协力将张女士快速护送至医院,使张女士得到及时救助;导游孟倩(电子导游证号:RDJ35*0I)在带团期间,讲解风趣幽默,对客人文明礼貌,照顾有加,在行程中为了不延误客人行程,冒着大雨到火车站给游客送餐食,使团队游客深受感动;丽江联合假日旅行社多年积极开展助学扶贫活动,赢得了良好社会声誉,10月25日,丽江联合假日旅行社又到永胜县光华乡海联小学进行了“筑梦行动·暖冬海联”专项帮扶活动,让孩子们在即将到来的冬季收到了最暖心的礼物。两名导游因尽职尽责的职业操守、无微不至的热情服务,得到了张女士及家属的由衷感谢和广大游客的高度赞扬,丽江联合假日旅行社“用心扶贫,用行济困”,充分体现了丽江旅游人扶贫攻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两名导游和丽江联合假日旅行社均荣登“红榜”。

  此外,玉龙县喜雨旅行社在操作游客崔某等人的行程中,未征得游客书面同意,将泸沽湖景区游览行程委托其他旅行社接待,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被列入“黑榜”,云南千里之行旅行社在接待游客崔某一行旅游团队泸沽湖景区游览行程期间,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被列入“黑榜”。

  为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力度,严格执行“五个一律”及《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稳步推进丽江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丽江旅游“红黑榜”将诚信守法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纳入“红榜”,予以通报表扬;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纳入“黑榜”,向社会公开,以示警戒。

  除了发布第31期旅游“红黑榜”,当天还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案例情况进行了通报,丽江江威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接待游客李某一行38人丽江段行程时,指定购物场所,安排团队进店购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作了立案查处;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市场监管巡查时,查到云南同路国际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人员熊璐、严大臣安排团队进店购物。该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作了立案查处。

责任编辑:毛雪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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