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胜:上半年扶贫领域立案11件查处11人
今年底,永胜将实现脱贫摘帽。围绕实现这一目标,永胜县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使命,认真履行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职能,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各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落细。今年1月至6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3件22人,立案11件查处11人,给予党纪处分6人,5名干部和2家单位被问责。
强化政治担当。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融入脱贫攻坚工作大局,紧盯重点乡(镇)和职能部门,严格监督执纪,加大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压紧压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制定脱贫攻坚“八个责任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推动各项脱贫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加强检查考核,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并把脱贫攻坚成效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严明纪律作风。始终坚持挺纪在前,紧盯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以及优亲厚友等基层微腐败,实行脱贫攻坚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对行业扶贫主责部门执行政治纪律、责任压实、精准扶贫、政策执行、工作效能、资金管理使用、脱贫实效等七个方面细化工作责任,提出明确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永胜县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强化干部纪律作风的九条规定》和《永胜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划出纪律红线,让干部明规矩知底线。
坚持专项纪律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年初,制订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按计划进行专项督查和日常检查,对全县15个乡镇和59个县直部门进行不定时督查督办。协调县委督察室、县政府督查室对农村CD级危房改造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全县各150个驻村扶贫工作队纪律执行情况开展了1次“拉网式”检查。1月-6月,开展脱贫攻坚督查检查4次,发现问题51个,向有关部门和乡镇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1条,对15个乡镇党政负责人和纪委书记开展提醒谈话1次。
加强分析研判。由信访部门及时对信访问题线索组织有关部门逐一分析,及时提出分办意见并转有关部门办理,明确办理时限,不积压、不瞒报。组织召开半年工作总结会,全面总结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研判信访线索,及时交办督办,及时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
坚持严查快处。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作风和腐败问题。1月至6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3件22人,立案11件11人,办结5件,给予3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家单位和1名干部受全县通报问责,1人受书面诫勉问责,责令3人作出书面检查。(张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