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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7日 14:46:44  来源: 云南网-丽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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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近日,丽江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紧密结合丽江实际,从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更加有利于企业家创业创新的市场环境、支持扶持企业家健康成长、激发和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建设的领导五个方面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要严格落实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规定,信守承诺原则处理招商引资、土地出让等遗留问题,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家合法权益受损的应依法补偿,依法严厉打击向企业家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保障企业家自主经营权,依法保障企业自主加入和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利。在查办案件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依法保障对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企业家行使经管签字、委托授权、会见律师等合法权利。要建立企业家容错机制,严禁违法使用司法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在法律法规允许条件下,宽容包容企业家在发展中的失误失败,对符合容错条件的,免予追究有关责任,考核时不作负面评价。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

  《意见》强调,我市要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依法清理和规范企业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需由中介机构出具的要件。加快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和工业园区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向全社会放开自然垄断行业的关联产业、增值服务配套供应、设备采购、服务购买等。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盘活政府性存量资产,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要实行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扶持对象为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资金,均纳入网上公开办理范围;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搭建统一服务平合,实行全过程网上办理。要支持企业家创业创新;在企业创业初期,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优先供给符合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重点发展“四大产业”的企业开发。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优惠政策,落实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企业创新中心资金奖补政策,要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企业领军人才培养和引进。

  《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承担职责,完善企业家激励机制,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鼓励企业家服务社会。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加强企业党组建设,强化责任落实。(记者 王君霞)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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