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玉龙公安破获30余起入室盗窃案件
近日,经玉龙公安历时1个月的缜密侦查,辽宁沈阳籍在丽疯狂流窜作案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于某被玉龙公安成功抓获,截至目前,玉龙公安已破获入室盗窃案件30余起,相关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2019年4月中上旬以来,玉龙县先后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案发后,玉龙公安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历时1个月成功抓获了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于某。
据犯罪嫌疑人于某交代,2017年刑满释放后,他先在老家打工一年多。2018年9月28日,从沈阳老家前来丽江游玩。期间,为解决生计,于某在玉龙新县城一家石锅鱼店找了一份正当职业。每日负责杀鱼,月工资2500元,供吃住。2019年3月下旬的一天,因工作琐事被老板批评,于某与老板闹翻,遂从打工地搬离租住到古城区福慧路某宾馆。随后数日,于某先后尝试找活计,但因身无一技之长而碰壁。百无聊赖地蜗居在宾馆期间,其为寻求刺激用手机进行赌博,很快将身上仅有的4000元钱输掉了3800元。眼瞅房租、吃住即将无着落,于某在来钱快、不劳而获的恶念驱使下,遂又开始入室盗窃。
于某供述,为使盗窃有目标和针对性,在实施盗窃前,其会事先通过收集互联网同城信息,了解相关被盗小区情况并伺机作案。
2019年4月7日,“求财”心切的于某趁夜色翻越围栏潜入玉龙新县城某小区入室行窃,盗走受害人张某平家中放置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及现金2000余元。在丽江首次盗窃得手后,于某一发不可收拾,先后在丽江市玉龙县、古城区疯狂作案。期间,于某将盗窃来的8部手机及1台平板电脑以家中闲置为由,分别低价出售给多个手机销售店。
2019年5月5日中午,某网络销售平台丽江站快递员李某按照公司手机APP分派的客户寄单申请前往古城区福慧路于某租住的宾馆取件期间,犯罪嫌疑人于某将盗窃所得的3台单反相机和2台DV交与该快递员在网上兜售,并被不知情的买家下单。因抓获及时,上述物品被警方追回。
2019年5月5日晚,犯罪嫌疑人于某被玉龙县公安局黄山派出所专案民警在其租住的宾馆内抓获,现场起获了于某盗窃所得的单反相机、手机、笔记本电脑、自行车等大量赃物和部分现金。
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已被玉龙公安依法刑事拘留,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调查中。(许强 宁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