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胜三网民在微信群中发布虚假信息被警方依法查处
近日,永胜县三位网民因在微信群中发布虚假信息被警方依法查处。
4月26日,永胜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网上巡查中发现,网民田某、高某、季某利用微信平台在微信群中发布内容为:“昨天下午一点左右,有一批人在新世纪下车,即换成穿和尚服,拿着香皂,走到下郭村到处去推销,见人就说:你闻闻这香皂,可香了,等你一闻,一两分钟的时间,就晕倒了,他就把你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拿走。大家一定要转发到群里,并且告诉我们的亲人和身边的人,一定要告诉你家里的老人和孩子。今天早上李春燕女士家全部财产就几分钟的时间,就让人家拿走了。这个是千真万确的。谁的群多,赶紧转发!免得上当”的信息。经警方核实,此信息为虚假信息,后传唤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嫌疑人高某、田某、季某到永胜县公安局接受询问,三人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因三人认错态度较好且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轻微,对其三人分别作出了罚款一百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坚决依法打击,绝不姑息。希望广大网民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若发现网上传播不实信息,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丽江市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