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丽江频道 >> 要闻 >> 正文
丢了绵羊烧了山得不偿失还坐牢 ——丽江市宁蒗县红桥乡“1•04”森林火灾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30日 10:56:52  来源: 云南网
分享至:

  

勘察现场情况。宁蒗县森林公安局 供图

  云南网讯 2019年1月4日17时01分,丽江市宁蒗县红桥乡庄房村委会路下村林区发生森林火灾。接到火情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调动专业扑火队及森警92人(专业扑火队员75人、森警17人)奋力扑救,明火于1月4日20时完全扑灭,无人员伤亡。

火灾后的草原。宁蒗县森林公安局 供图

  火灾发生后,宁蒗县森林公安局立即派民警前往调查,经调查核实:2019年1月4日,宁蒗县红桥乡庄房村委会路下村村民李某某、李某对自家被狗咬死的绵羊死体进行处理,在烧火时不慎导致火星蔓延至林区,最终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为703亩。根据《刑法》第115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宁蒗县自然资源公安局于1月5日立案侦查,1月9日对犯罪嫌疑人李某采取刑事拘留,1月23日被依法取保候审。目前,案件已侦查终结,正移送宁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警示:森林防火期杜绝一切野外用火!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森林草原安全!

责任编辑:杨茜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