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胜坚持问题导向 强化“大棚房”整治监督检查
“纪检干部要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对‘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的部署要求,用严格的纪律检查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如期完成整改工作。”近日,永胜县纪委监委围绕全县近期的重点工作,组织15个乡镇纪委和有关派驻机构组成专项督查组和暗访检查组,对各乡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明察暗访。
“你们在拆除过程中最大的阻力是什么?”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带队,直奔违规“大棚房”实地,对正在清理中的修理厂、农家乐等重点难点地块进行实地检查,主要查看违建设施拆除进展、土地复垦情况、干部作风是否严实,现场发现问题,现场反馈意见,现场下达整改通知,简单直接了解实际情况、明确具体提出工作要求,保证情况查得明、问题找得准、监督有实效。通过检查,共发现问题7个,提出整改建议11条。
“乡里面针对这项工作开会研究部署过没有?”“你们乡里面具体负责‘大棚房’理整治日常工作的人员是哪几个?”
督查中发现部分乡(镇)政府对“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重视不够,仅限于制订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进行工作安排,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力度不够,整治工作中存在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苗头的实际,带队的县纪委领导在工地约谈相关单位领导。
“整治‘大棚房’是中央部署的重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一点也不比其他工作小,也是考验各级干部执政能力和工作水平的时机,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依法实施,保证清理整治合法合规。”
针对督查“大棚房”清理整治中台账资料不健全,行业部门对乡镇在清理排查整改过程中存在问题识别定性不准、违法违规用地案件查处推动慢等问题,督查组要求国土、农业等职能部门加强对政策业务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判、准确定性,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执法,保证全县39个违规项目用地在3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要求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农用地监管制度,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健全联动机制,确保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截至目前,全县 39个“大棚房”问题已按照省市的要求全部整改完毕,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加强对土地保护和监管的履职情况的监督,严控新的违法用地行为发生,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记者 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