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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第一案开庭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4日 16:56:25  来源: 云南网-丽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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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丽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第一案开庭

  3月11日,古城区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晓龙等21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一案。

  合议庭由古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牛丽蓉、审判员赵俊梅、人民陪审员和茂青组成,牛丽蓉担任审判长。开庭前古城区人民法院分别向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补充起诉决定书及相关材料。于2019年3月6日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就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有无新的证据、是否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等问题听取了各方意见。

  公诉机关指控:丽江玉龙三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成立,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被告人李晓龙、沈相思、郭晓勇为公司股东,由李晓龙任公司法人。三江小贷公司自开展信贷业务以来,为获取高额利息,通过账外融资、签订虚假合同以及单笔放贷高于净资本5%等方式,先后向本案被害人高某某、刘某某、周某某、黄某某等违规发放贷款3920万元,在公司贷款难以收回后又不通过正常诉讼途径依法解决债务纠纷问题。为强索违规发放的贷款,李晓龙招募有犯罪前科的8名被告人专门负责为公司追讨债务,该组织成员在暴力讨债的过程中,有组织地先后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多起行为,并采用言语恐吓、威胁、辱骂、滋扰等软暴力的方式向被害人追讨债务,造成被害人心理上极度恐惧。该组织的行为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此外,被告人李晓龙还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周平山涉嫌抢劫罪,均应依法惩处。

  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马桂莲、马子寒、和明出庭支持公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被告人家属、社会公众、媒体记者等近百人到庭旁听。(记者 王桂祥)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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