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丽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3月4日,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举行,通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果。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2件涉黑案件,打掉涉恶组织1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28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28起,缴获各类枪支2支,扣押涉案资金77万余元,68辆车,查封房产2套;侦办9类涉恶犯罪案件37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32名,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据了解,专项斗争一年多来,市公安局党委聚焦“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工作目标和“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总体要求,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坚持人民为中心,紧紧依靠群众,通过设立举报箱、召开村民小组群众大会、投放宣传片、警示教育宣讲、媒体宣传等方式,多纬度、多渠道、多角度、立体化广泛开展宣传和发动群众,激发群众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举报力度,促使黑恶势力无处藏身。截至目前,印制发放宣传手册、挂历、通告等65万余份,制作布标、永久性标语2500余条,市内所有单位LED屏全天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召开群众大会、主题宣传621场次、直接受众56万人次,做到宣传发动到村入户全覆盖。
与此同时,全市公安机关严格按照“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和“两个一律”的工作要求,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始终把线索摸排作为专项斗争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扩大外延、深入触角,紧紧围绕黑恶犯罪10类打击重点,对建筑工地、农贸市场、旅游景区、农村地区、扶贫领域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网络贷款、非法讨债等新业态,开展拉网式滚动摸排,对群众举报线索严格审查把关,确保每条线索有结果、有反馈,切实做到深挖黑恶犯罪。截至2月28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接受摸排线索233条,有效线索218条,重复线索15条。其中查否104条、移交其他职能部门处理14条、查实65条(14条列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侦办、35条立为普通刑事案件侦办、16条立为治安案件查处)、正在核查35条。
此外,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绳”有机结合,积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建立运行涉黑涉恶腐败线索、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力度,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严肃查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背后的“官伞”“警伞”“庸伞”及其他“保护伞”。
通过开展专项斗争,带动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2018年全市刑事案件、八类严重暴力案件、命案同比分别下降16.2%、6.6%、37.8 %,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与2017年相比上升6.1个百分点,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得到了增强。(记者 吴劲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