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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纪委监委澄清失实举报为实干者撑腰鼓劲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5日 17:15:52  来源: 云南网-丽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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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丽江纪委监委澄清失实举报为实干者撑腰鼓劲

  “2018年10月,群众实名举报刘泽军、谷树才在执行案件中,向被执行人收取执行费2830元后,又扣除了举报人的执行款15630元,存在重复收取执行费的问题。经查,举报人主动放弃的执行申请款15360元属于‘和解放弃金额’,华坪县法院及工作人员不存在重复收取执行费的情况。”

  这是丽江市纪委监委今年1月8日印发的《关于澄清五起失实信访举报的通报》,澄清对华坪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刘泽军及法官谷树才重复收取执行费的失实举报的内容。

  在印发的通报中,丽江市纪委监委为包括刘泽军、谷树才在内的6名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为他们撑腰鼓劲。

  以上澄清的5起失实信访举报中,有的是匿名、冒名举报;有的党员干部在执纪执法中因坚持原则而得罪人受到举报;有的在履职过程中因拒绝非法利益诉求而受到诽谤等。

  “乱告诬告行为,背离了信访举报监督的本质,干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序推进,挫伤了党员干部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造成了不良影响,必须坚决纠正。”丽江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为着力营造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良好环境,丽江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丽江市关于支持和鼓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大力支持干事创业的干部,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撑腰鼓劲,鼓励干部下沉一线推动发展、服务群众。

  丽江市纪委监委坚持激励干部敢于担当、干事创业作为鲜明的执纪导向,坚决支持和鼓励依据事实进行信访举报的正常监督,探索建立澄清正名机制,对反映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举报线索进行认真核查,认定党员干部受到错告诬告的,及时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使其放下心理包袱,消除顾虑。2018年,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共为184名举报失实、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依规依纪保护党员干部敢于负责、善于作为的积极性。(舒英妹)

责任编辑:乐诚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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