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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古城撤销6家“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5日 16:29:29  来源: 云南网-丽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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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丽江古城撤销6家“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资格

  1月11日,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发布公告,对2018年11月5日公布的104户“丽江古城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进行了重点跟踪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6户经营户不符合继续保持“丽江古城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的条件,决定撤销其“丽江古城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资格,并收回牌匾和荣誉证书。

  据了解,2017年7月7日,按照《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古城5A级景区整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17〕34号)及《关于在丽江古城5A级景区开展“丽江古城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评选的通知》(丽古示范发〔2017〕1号)的有关要求,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向社会公布了通过审核的“丽江古城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名单。

  从2018年11月开始,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对丽江古城5A级景区经营户进行了全面的跟踪检查,发现有6户经营户不符合继续保持“丽江古城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的条件,决定撤销其称号,并收回牌匾和荣誉证书。被撤销“丽江古城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资格的6家商户分别是:新华社区翠文段63号的阿明东巴纸坊,义尚社区文明巷62-1号的静听花开客栈,五一社区文治巷72号的古城区味蜀吾火锅店,五一社区兴仁上段40号的松竹居客栈,五一社区兴仁下段19号的古城区隆中草堂客栈,新华社区翠文段5-10、17号的后街5号酒吧。撤销的原因是变更经营者、关门停业、排放污水、音乐分贝超标等。

  截至目前,古城内通过复审并继续保持“丽江古城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称号的有98户。(记者 李映芳)

责任编辑:乐诚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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