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以来,我市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有力推动了宪法贯彻实施。
一是围绕“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依法行政,关键是依宪行政”,认真落实政府部门局(办)务会学法制度。全市各级单位共组织开展宪法学习400多次,参加人员达14000多人,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打牢了基础。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培训。把宪法学习教育培训纳入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考试题库和一年两次的学法考核中,共组织1007名执法人员参加宪法学习培训和考试。
三是认真推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市政府法制机构充分履行指导督促职责,依照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宣誓人员范围、宣誓形式、程序等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宣誓,为激励和教育政府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依法履职尽责提供了重要保障。2016年宪法宣誓制度推行以来,全市共有447批次、2097名处级、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参加了宪法宣誓。
四是开展合宪性审查工作。在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过程中,认真组织开展合宪性审查。2018年以来,市政府法制部门共完成5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审查;对40份征求意见稿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194项决策事项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五是认真组织开展宪法理论研究和成果总结运用。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发挥作用,结合依法治国战略,从法律角度出发,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市研究和法制办完成并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了《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深入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理论文章,并组织参与了宪法宣讲。
六是结合丽江市“七五”普法和国家宪法日,开展法律进农村、进基层、进社区、进学校等系列普法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良好氛围。(丽江市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