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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税务局紧锣密鼓贯彻落实个税新法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4日 15:57:05  来源: 云南网-丽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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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日起,将在工资薪金所得中先行适用新的减除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中先行适用新的减除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全面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为做好个人所得税改革过渡期政策工作,市税务局高度重视,积极做好个税新法的贯彻落实工作。

  7月起,全市税务部门开始着手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集中3天时间,组织举办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师资现场培训,各县(区)局也分别组织所有扣缴义务人进行现场培训会8000余户,全市培训覆盖面达到90%以上。截至9月27日,全市共安装个人所得税客户端12899户,并通过个人所得税扣缴客户端申报户数达到12900多户。

  与此同时,成立个人所得税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个人所得税领导小组、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征管及业务组、纳税宣传和舆情应对组3个专项工作组,进行集中办公,明确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应时而动,内外兼施,对内即时召开全市个人所得税改革动员部署推进会暨政策培训视频会,对全市税务系统干部职工800多人进行了个人所得税政策培训;对外举办个人所得税新税法视频培训暨纳税人学堂开班,6个会场计500余人参训,很好地进行了个税新法的宣传。及时制发《丽江市税务局新个人所得税法宣传方案》《丽江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征收应急预案》《丽江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征收舆情应急处理办法》,抢占先机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22项工作任务和时间点,并提出工作要求。

  贯彻落实个税新法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市税务局两次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财税工作领导进行了新个人所得税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争取政府的支持。对此,市政府主要领导作了两点口头指示:一是要保证个人所得税法的平稳过渡;二是做好新税法实施后的个人所得税减收预计和分析工作。

  全市税务部门还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众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各县(区)局通过走访纳税人、税企座谈会、培训会等多种方式对新税法及过渡期政策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并就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确保个人所得税税收红利能落实到位。

  (通讯员 张伦彪 杨继忠)

责任编辑:乐诚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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