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丽江市安全监管局召开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专题会议,就全市重点项目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全市范围内在建重点项目指挥部于10月30日前,对项目部所有参与施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施工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治理;所有在建重点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检自查,全面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县(区)安全监管局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在建重点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市安全监管局成立丽江市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措施。(丽江市安监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