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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胜县税务局严明双节期间纪律作风要求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9日 15:06:42  来源: 云南网-丽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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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永胜县税务局进一步严明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一是重申“十个严禁”,严明纪律要求。永胜县税务局通过公文系统、微信群、内部宣传栏等形式,及时转载了《中共丽江市纪委、丽江市监委关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中秋国庆风清气正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联合党委纪检组《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进一步重申“十个严禁”,严明纪律要求,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严格遵守“十个严禁”,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杜绝“节日腐败”。

  二是提高政治站位,领导率先垂范。永胜县税务局坚持问题为导向,认真研究、部署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作风纪律建设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针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务用车出现新的隐形变异问题,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在重要节点易发多发的实际,加强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讲规矩、守纪律,模范遵守“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以上率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

  三是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底线。坚持运用好“身边事”教育好“身边人”的警示素材,以典型违法违纪案件教育干部,引以为戒,深刻吸取教训,自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激励干部职工增强自律意识,认真履职担当,自觉遵纪守法,严格纪律约束,时刻算好人生“七笔账”,珍惜个人命运、珍惜家庭幸福、珍惜集体荣誉,确保干部职工清廉过节。

  四是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纪检监察发挥一线监督“探头”作用,通过公布监督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严查快处,通报曝光,绝不姑息。

  (田禾强)

责任编辑:乐诚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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