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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明办督查丽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4日 14:49:00  来源: 云南网-保山日报

  8月29日至31日,省文明办第三督查组深入到丽江火车站、街道、乡镇、社区、景区、农贸市场等地,就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并召开座谈会。市委副书记、市委宣传部部长何玉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何玉兰代表丽江市委、市政府,对第三督查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她说,按照省委书记陈豪“丽江是世界知名旅游城市,应当是文明城市”的批示和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赵金“丽江通过三年的努力,必须创建成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的明确要求,丽江市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当作重要政治任务,摆在了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统筹全局、高位推进,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工作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二是通力协作、高效联动,全力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三是广泛动员、深入宣传,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四是聚焦难点,狠抓整治,管理措施堪称史上最严。五是创新载体、拓展形式,全面提升市民素质。

  省督查组认真听取汇报后,对丽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省督查组要求,要从统一思想、合理共创;创新方式、补齐短板;抓住薄弱环节,攻坚克难;巩固成果,坚持创建惠民等方面着力做好创建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制订整改方案,按时按质整改到位。

  何玉兰表示,将把此次督查组到丽江督查作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新的起点,严格按照上级和督查组的要求,虚心接受反馈的问题意见,认真采纳督促指导建议,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梳理,实行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方案,对表对标,扎实整改;并按照测评时间节点要求,认真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进一步细化分解和压紧压实每一个指标、每一项工作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一件一件抓好落实,全面推动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记者 吴劲梅)

责任编辑:乐诚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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