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市气象防灾减灾联合会商制度》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制定《丽江市气象防灾减灾联合会商制度》的目的是,建立和完善以气象灾害信息为先导的部门联动机制,有效提高各部门、各行业联合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保障气象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联合会商组成单位包括市气象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水文水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发展委员会、市政府应急办。联合会商采用不定期方式进行,议题根据气象监测及气象预测意见,围绕农林生产、森林防火、城乡消防、道路交通、旅游、山洪地质灾害影响评估分析等主要内容,研究分析气象条件对农业、林业、旅游、交通、工程建设等行业的影响,评判山洪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将会带来的危害,并提出针对性强的对策建议。各联合会商单位在会商会议结束后,按照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补充资料,并开展防范气象灾害应采取的协调行动。经会商形成的综合性会议纪要,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牵头单位下发至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必要时按新闻通稿的形式,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
《丽江市气象防灾减灾联合会商制度》还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
(记者 双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