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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交警集中销毁35辆违法机动车辆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0日 14:35:50  来源: 云南网-丽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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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5日,古城区公安局交警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集中报废了一批因无牌无证、拼装改装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假牌假证、达到报废标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而暂扣的机动车辆,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营造了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古城区交警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在近期以来,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了对辖区过往重点车辆的整治力度,依法查扣了一批安全设施不齐全、假牌假证、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对依法查扣并依法公告后未处理的35辆违法车辆进行集中拆解,此次集中拆解的车型为:普通二轮摩托车14辆、电动车3辆、大货车1辆、小货车1辆、小型汽车16辆,这些车辆均为非法拼装、达到报废标准、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没有合法来源、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大队于2018年5月4日在媒体进行了公告,目前3个月期满,依法进行报废处理。整个销毁过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指派专人现场进行监督车辆的解体,确保工作不出问题,不留隐患。

  在今后的工作中,中队将继续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依法查处的非法拼装、达到报废标准、没有合法来源、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辆。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报废,绝不会让这些车辆再流入社会,造成更大的交通事故隐患,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交警提醒: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交警部门将依法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罗猛)

责任编辑:乐诚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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