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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评选十佳旅行社和百名金牌导游
入选者将分享200万元大奖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3日 11:42:42  来源: 云南网-丽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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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8日,丽江市“十佳”旅行社、百名“金牌导游”评选工作动员会召开,将从近200家旅行社中评选出“十佳旅行社”,从2158名导游中评选出“百名金牌导游”。此次“十佳旅行社”和“百名金牌导游”评选活动由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和丽江市旅游协会组织开展,共设置了200万元的奖金,获评十佳旅行社和百名金牌导游者将分别获得10万元和1万元奖励。

  据丽江市旅游协会会长王化新介绍,丽江在全市旅游行业内评选表彰“十佳”旅行社和百名“金牌”导游,是贯彻落实原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为进一步提高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从业自信、从业自尊和服务意识,树立标杆和标兵弘扬行业正能量,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

  市旅发委副主任李兆刚在动员会上强调,评选十佳旅行社和百名金牌导游要做到全面发动参与,踊跃参加、认真审核、客观真实、发扬民主和风格、榜样引领、广泛宣传、审慎评定、认真监督。

  本次评选,将于8月20日前完成申报、推荐、评选、公示工作。各旅行社和导游服务公司需要在8月10日前完成自评上报工作。评选十佳旅行社主要考核标准为13项,具体包括:旅行社设立满两年;接待人数在旅行社行业内居前(以进入一卡通旅游结算平台的接待人数为准);内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无重大旅游投诉和通报批评,无重大负面网络舆情;纳税额度在行业内居前;经营状况良好,持续发展好;安全生产秩序井然,制度完善,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认真落实员工薪酬制度,企业稳定;企业信誉好、社会反馈好、组织评价好,纳入“一部手机游云南”诚信指数评价量化等。

  评选百名金牌导游考核标准主要有以下6个方面: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从业资格证、电子IC卡,在丽江专业从事导游服务两年以上的在职在岗导游人员,并与注册在丽江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参加过2017年以来培训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服务规范,认真执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行业自律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导游人员的行为规范,自觉接受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能不断释放旅游正能量,工作期间无重大投诉、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未在旅游“黑榜”内通报;努力钻研导游业务,热爱导游事业,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职业素养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在导游工作岗位上有突出表现,有较强的服务游客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完成全部申报评选工作后,丽江市委、市政府将对“十佳旅旅行社”和“百名金牌导游”进行表彰奖励,颁发奖金和证书。(记者 和世民)

责任编辑:毛雪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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