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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政府召开第7次常务会议
2018-06-20 16:00:43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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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9日上午,市长郑艺主持召开丽江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了《关于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等。

  会议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清理规范挂钩事项的重要意义,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效益。要进一步认真梳理、突出重点、严格把关、增加收入,确保在预算安排上对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不减,全力做好重点领域的财力保障,奋力开创跨越式发展新局面。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产业扶贫工作。

  会议听取了丽江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开展情况汇报。审议了《丽江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送审稿)》《丽江市人民政府丽江斐瑞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斐讯丽江大数据开发运用中心和智慧工厂项目投资协议(送审稿)》《丽江市人民政府云南红岭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慧丽江——涉矿企业智慧监管平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送审稿)》。

  “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做到站位要提高、力度要加大、整改要及时。”会议要求,要盯住重点、紧盯问题抓整改;要抓住关键,紧扣反馈意见、围绕发现问题做好各项工作;要及时整改,认真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清单,采取有力措施,实事求是抓整改;要加大通报力度,压实责任,不折不扣做好整改工作;要加强沟通,确保上下信息迅速传导;要加大现场督察的力度,确保具体工作落实到位;要严肃问责,强化责任追究。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中,要注重结合,与创建文明城市、扶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善于整合工作经费和工作力量,扎扎实实推动创建工作;要广泛发动和充分调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创建工作;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有声有色的活动,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要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积极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

  记者 赵庆祖(丽江日报)

责任编辑: 乐诚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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