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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医保工作亮点频频:参保率超高 跨省异地住院结算开通
2018-04-17 10:24:40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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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保险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分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一件大事,是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4月9日,我市召开全市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17年我市医疗保险工作,其中亮点频频。

  亮点1: 100.6%完成参保任务

  2017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目标任务114万人,完成114.7万人,完成率为100.6%。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84.48%,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基本稳定在70%左右,符合医改目标。完成慢性病待遇审批6730人,特殊病待遇审批842人。慢性病报销76591人次,报销费用3087万元,特殊病报销7043人次,报销费用1071万元。

  通过异地联网结算平台,2017年全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购药联网结算共计92834人次,结算医疗费用9712.37万元。

  亮点2 :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取得新突破

  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将新农合职能、机构、编制、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系统及数据等从卫生计生部门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移交,实现了省人民政府要求的“九个统一”目标,保证了全市参保居民正常享受门诊和住院各项医疗保险待遇。

  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取得新突破。2017年6—7月,丽江市定点医疗机构分两批加入到国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平台,我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开通城镇职工和居民对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系统结算功能,实现了跨省异地住院结算。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支付金额不设封顶线。2017年1月1日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再设最高支付限额,使丽江市成为云南省第一家执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封顶的州市。

  完成省级服务业标准化建设验收工作。结合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共制定标准114条,于2017年8月,以93分的优异成绩通过验收。

  付费方式改革深入推进。在总额控制的基础上,丽江市人民医院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试点。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将支付方式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从源头上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用负担,确保了整个医疗保险制度平稳健康运行。

  医疗保险健康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各项医保倾斜政策,做好建档立卡人口医疗待遇二次回补工作,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一站式”办结机制,实现了优质、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亮点3:加强基金管理,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平稳运行。2017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执行率为105.31%,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9.02%。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存款政策,加强社保基金征收管理,科学安排基金存储,确保医保基金保值,2017年职工医保基金利息收入2265.5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利息收入220.13万元。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长期精算工作,对2017至2021年丽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前景进行精算预测和分析。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执法检查和安全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风险防控,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完善政策制度,规范经办服务,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基金安全程度。

  加强“两定”机构监管,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进一步完善、细化两定机构服务协议,2017年度“两定”服务协议签订率达100%。启用智能监控审核系统。稳步推进医疗保险智能监控审核信息系统应用,开展医疗保险智能审核系统软件操作应用培训,并启用智能监控审核系统。开展药店专项整治,完善药店管理,提高定点零售药店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基金安全、合理、有效运行,切实保障参保人权益。规范特慢病管理。严格控制不合理用药和超限量带药,在保障慢性病患者正常待遇的同时,有效控制了基金不合理支出。认真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年初特、慢病认定工作。

  亮点4:创新管理服务,提升经办管理水平

  一是积极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多渠道融资1300多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整合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

  二是顺利实现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工作,2017年12月系统改造完成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可在现场“一站式”报销,并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垫付应由大病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兜底保障基金支付费用。

  三是积极推进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2017年7月,通过前期开展大量准备及信息核查比对工作,正式启动金融社保卡制发卡工作,截至2017年12月,全市共完成制卡613137张,成功发放565112张。合作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村信用社三家银行已基本完成即时补换卡系统布置工作。

  四是对标一流,争先进位,评比考核再上新台阶。全面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更加积极的医保政策,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努力推动医保工作改革发展。在2017年全省16个州市年底考核中,丽江市医保局以297的高分位列全省第3名,实现了“对标一流,争先进位”的目标。

    丽江日报 张小秋

责任编辑: 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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